来源:未知 发布时间:2021-06-30 14:26 浏览次数:140 次
农药登记证号:PD20140919 | ||||||||
登记证持有人:上海沪联生物药业(夏邑)股份有限公司 | ||||||||
农药名称:噻呋酰胺 | ||||||||
剂型:悬浮剂 | ||||||||
毒性及其标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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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噻呋酰胺240克/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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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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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术要求: 1、本品应于水稻分蘖期纹枯病发病初期进行防治,防病要早,间隔15天左右视病情必要时进行第二次施药,每季最多使用二次;注意喷雾均匀、周到。 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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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性能: 本品是一种活性较高的杀菌剂,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,同时对作物的生长具有一定的刺激作用。按推荐剂量使用时,对水稻的纹枯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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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: 1、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。2、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3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4、本品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鸟类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田水不能直接排入河塘等水体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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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毒急救措施: 本品如接触皮肤,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;如溅入眼睛,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;若误服,不要引吐,立即携此标签,将病人送往医院急救,如进行洗胃,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,考虑使用活性炭和泻药,按病症状治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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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存和运输方法: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,远离水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