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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菌剂

上苗

来源:未知    发布时间:2021-06-30 14:24    浏览次数:149

农药登记证号:PD20132465
登记证持有人:上海沪联生物药业(夏邑)股份有限公司
农药名称:苯甲·丙环唑
剂型:悬浮剂
毒性及其标识:
总有效成分含量: 30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    丙环唑15%    苯醚甲环唑15%   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式
水稻 纹枯病 15-20毫升/亩 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:
用药时期:1、预防纹枯病,穗前5-7天用药,间隔10-14天后(即齐穗期)施第二次。均匀喷施,喷足水量。2、治疗用药应在水稻分蘖盛期发病初期第1次喷药,隔7-10天再喷施一次,最多施药3次。
产品性能:
本品是一种具保护和治疗作用的杀菌剂,兼有内吸性和较长持效性 ,施药后易被植物吸收,并较快地在植物体内上下传导,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安全性好,该药对预防和治疗水稻纹枯病效果较好。
注意事项:
1、安全间隔期28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 2、不能与铜制剂或碱性物质混用。 3、请遵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,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,避免吸入雾滴。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。 4、喷药时,应穿靴子、长袖衣和长裤、戴口罩、手套。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 5、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,勿将药液或空瓶弃于水中,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;施药时远离蜂蚕养殖区及鸟类保护区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,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。 6、使用过的空包装,用清水冲洗三次,压烂后土埋,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。 7、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 8、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9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:
1、如药液溅到皮肤、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;如药液溅到眼内,应用足量清水冲洗并请医生诊治。2、如吞服,应立即催吐,并携此标签立即就医。3、本品无解毒剂,应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:
1、密封后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。 2、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,或热源的地方。 3、远离家禽、食品、饲料、种子和粮食,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上锁。 4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食具、种子等混合贮存运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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