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未知 发布时间:2021-06-27 17:29 浏览次数:61 次
农药登记证号:PD20092866 | ||||||||
登记证持有人:上海沪联生物药业(夏邑)股份有限公司 | ||||||||
农药名称:吡虫·异丙威 | ||||||||
剂型:可湿性粉剂 | ||||||||
毒性及其标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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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有效成分含量: 25% | ||||||||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异丙威24% 吡虫啉1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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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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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术要求: 1、宜在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,亩用本品30-40克,兑水均匀喷雾。选择在早晨或傍晚喷雾,以叶面湿润而不滴水为宜。根据病情连续喷2次。 2、使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。 3、产品在使用过程中,不得飘移到薯类作物上,防止药害发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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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性能: 本品是由吡虫啉和异丙威复配而成,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和内吸传导作用,药液喷雾到害虫体表或取食受药部位后,可迅速渗透进入害虫体内,抑制乙酰胆碱酯酶活性,阻止神经传导,致使害虫麻痹而死。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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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: 1、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 2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 3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4、本品对家蚕和蜜蜂有毒,对蜜蜂、赤眼蜂、鸟类高毒,使用时注意对它们的影响,鸟类保护区禁用,开花植物花期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源的影响。蚕室及桑园附近、赤眼峰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域施药。 5、施药后及时,彻底清洗药械,废水残液不得污染鱼塘、池塘及水源。 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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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毒急救措施: 1、该药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,若溅入眼睛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。皮肤接触,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。 2、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,必要时请拨打中国疾控中心咨询电话:010-83132345或010-87779905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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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存和运输方法: 1、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 2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、种子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2、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