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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虫剂

捷隆

来源:未知    发布时间:2021-04-23 17:11    浏览次数:106

农药登记证号:PD20132258
登记证持有人:上海沪联生物药业(夏邑)股份有限公司
农药名称:阿维·高氯
剂型:乳油
毒性及其标识:

(原药高毒)
总有效成分含量: 2.8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    高效氯氰菊酯2.5%    阿维菌素0.3%   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式
甘蓝 菜青虫 40-60克/亩 喷雾
甘蓝 小菜蛾 40-60克/亩 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:
应选择在菜青虫、小菜蛾卵孵盛期或1-2龄低龄幼虫发生期,亩用本品40-60克兑水喷雾,喷药时注意心叶、叶片背面都应周到、均匀地喷洒。
产品性能:
本品为阿维菌素和高效氯氰菊酯复配而成的杀虫、杀螨剂,结合了两者的优势,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,并有横向渗透传导作用。可以穿透害虫体表,进入虫体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,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,同时通过刺激虫体释放γ-氨基丁酸的加强,从而阻断神经信号的正常传导,出现麻痹,发生惊阙,最后死亡。本品能够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、小菜蛾。
注意事项:
1、本品在甘蓝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2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(如波尔多液、石硫合剂等)。3、本品对鱼、虾、浮游生物有毒,施药时避免对水源、鱼塘的影响,施药后禁止在河塘等水源及鱼塘中清洗药械。4、本品对蜜蜂、天敌、鸟类有毒,开花植物花期、蜜源期及天敌放飞区、养蜂区、鸟类保护区禁用。5、蚕对本品敏感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6、使用时严格按照《农药安全操作规程》作业,做好安全防护,严禁吸烟、进食,施药完毕及时清洗手、脸及其它裸露部位。7、与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交替使用。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。9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:
1、中毒症状早期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但无红斑;严重时会引起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、肌肉颤抖,甚至昏迷。 2、若皮肤沾染,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;眼睛溅药,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,必要时送医院治疗。 3、若误服中毒,立即携本标签送往医院,对症治疗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但不能催吐,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:010-83132345或010-63131122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:
1、密封保存在阴凉、干燥处,严防日晒、雨淋,本品易燃,注意防火,远离热源及火源。 2、贮运过程中,不可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等混放。 3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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