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未知 发布时间:2021-04-22 10:36 浏览次数:171 次
农药登记证号:PD20090396 | ||||||||||||
登记证持有人:上海沪联生物药业(夏邑)股份有限公司 | ||||||||||||
农药名称:吡虫啉 | ||||||||||||
剂型:可湿性粉剂 | ||||||||||||
毒性及其标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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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吡虫啉1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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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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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术要求: 1、防治水稻稻飞虱:田间始见稻飞虱时开始施药,适量兑水,均匀喷雾。间隔7-10天,再施药一次,连续1-2次。防治小麦蚜虫:在蚜虫卵孵高峰或低龄若虫期施药。喷雾要均匀、细致、周到,防止漏喷或喷雾过量。 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3、安全间隔期:水稻14天,小麦20天。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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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性能: 吡虫啉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主要作用于害虫的乙酰胆碱酯酶,可以较迅速的渗透进害虫体内,使害虫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阻,运动失调、抽搐、麻痹并很快死亡,对水稻稻飞虱、小麦蚜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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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: 1、本品对家蚕、水溞剧毒,对蜜蜂、赤眼蜂、鸟类高毒,使用时注意对它们的影响,鸟类保护区禁用,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源的影响。蚕室及桑园附近、赤峰眼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域施药。 2、使用时要严格按照《农药操作规程》作业,施药时注意防护安全,切勿吸烟或进食,药后及时清洗污染衣物及皮肤裸露部位。 3、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安全,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 4、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。 5、药械的清洗及废水、废液不得污染水源、池塘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,也不可挪做他用。 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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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毒急救措施: 1、该药对眼睛有轻微的刺激作用,若溅入眼睛请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。2、若皮肤沾染,应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。3、若不慎吸入,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。4、如误服中毒,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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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存和运输方法: 1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处,防止雨淋和暴晒,远离热源或火源。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3、勿与食物、饲料、粮食、饮料、种子等混合储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