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未知 发布时间:2021-06-30 15:03 浏览次数:96 次
农药登记证号:PD20081848 | ||||||||||||
登记证持有人:上海沪联生物药业(夏邑)股份有限公司 | ||||||||||||
农药名称:咪鲜胺 | ||||||||||||
剂型:乳油 | ||||||||||||
毒性及其标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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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咪鲜胺2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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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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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术要求: 1、本品用于水稻恶苗病浸种前务必将药剂搅拌均匀,用本品浸种一次。用于小麦赤霉病建议在小麦扬花期第一次施药,一周后视天气情况雨前或雨后再喷一次,喷雾时应做到均匀周到。 2、水稻浸种长江流域以南浸种1-2天,黄河流域以北浸种3-5天后用清水催芽。 3、本品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0天,每个作物季节最多使用2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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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性能: 本品属咪唑类杀菌剂,具有保护和铲除的双重作用。对于子囊菌及半知菌引起的多种作物病害有较,其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,虽鱼龙混杂具内吸作用,但它具有一定的传导性能。本品用于水稻恶苗病和小麦赤霉病的防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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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: 1、本品对蜜蜂、鸟类、蚯蚓低毒,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,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避免污染水源。 2、本品虽为低毒,但使用时仍要严格按照《农药操作规程》作业,施药时注意安全防护,切勿吸烟或进食,药后及时清洗污染衣物及皮肤裸露部位。 3、使用完毕后,药械要及时清洗,废水、废液不得污染鱼塘、河道等水源。 4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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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毒急救措施: 1、对皮肤、眼有刺激症状,药液若沾染皮肤或眼睛,请用大量的清水清洗15分钟以上。 2、误服中毒后,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,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:010-83132345或010-63131122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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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存和运输方法: 1、本品易燃,远离火源,存放于阴凉、干燥处,防止雨淋和曝晒。 2、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 3、贮运过程中运输时严禁与食物、饲料、种子及生活用品混放。 |